财务处是学校综合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学校经济行为。内部设有财务核算科和综合管理科,具体职能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和政府规定的各项财政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依法对学校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三、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教学经费和基建经费的日常核算工作,真实反应经济活动情况,如实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各类报表,按时提供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做好会计档案管理。
四、负责学校收费和收据的管理,负责学生奖助贷学金的发放,监督、检查各项收费等工作。
五、根据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完成各学院、各专业学生费用的账目设立、缴费查询、欠费清理、协助催缴等工作。
六、发放全校各类人员的工资,并严格按照国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做好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各种保险的代扣代缴工作。
七、配合做好财政、税收、物价、审计等国家其它财经执法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
八、完成董事会、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